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9号)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升学院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水平,推动黄大年崇高精神实质与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深度融合,引导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通过评审推荐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学习,为推动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审推荐
1.组织申报:各部门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并于9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团队党的十八大以来所获教科研成果及荣誉等佐证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教务处徐京峰老师处;
2.教务处负责材料审核并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初评;
3.将初评结果报学院研究,确定参加“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