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生补考定于9月13~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范围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和因故办理缓考的课程。考试作弊和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的不予补考。
二、补考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公共课补考学生人数,并于9月5日前发给课程负责部门。
(二)公共课课程负责部门负责准备补考试卷,提前分发给各二级学院。
(三)公共课补考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13日下午2:30~4:30进行。专业课补考由二级学院在9月13~16日内自行安排。
(四)所有补考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生补考并承担监考任务,考试安排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结束后公共课试卷送回课程负责部门。体育课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任课老师补考。
(五)因新版教务系统还未正式启用,补考成绩录入时间另行通知。纸质版成绩单于9月24日前将交教务处。
三、补考要求
(一)补考学生须持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考生要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供监考老师检查。
(三)补考作弊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二级学院负责所属考场的巡考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面巡视检查。
教务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