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领导近期多次检查实验实训室等场所的安全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我院进一步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各实验实训室(中心、工场、计算机房、化工制剂药品室、农药肥料库房等)的规范管理工作
1.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实训操作规程、设备仪器管理使用办法,并制作成标牌悬挂在室内醒目位置。
2.建立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的工作台帐。
3.建立仪器机器设备、药品等使用及维护的登记记录。
4.在室内张贴实验实训安全责任人牌。
二、严格做好实验实训室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检查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定期检查,确保实验实训室的消防栓等设施的有效使用(消防栓是否有水、灭火器是否配齐以及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2.若发现消防栓无水或灭火器失效应拨打安全保卫处电话:3083225,由安全保卫处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严格做好实验试剂、危化品等使用管理工作
1.要依法依规购置实验药品和危化品,建立购置计划、审批、验收入库等方面的档案,严禁私自采购实验药物和危化品。
2.要严格实验试剂、危化品的领用登记制度,科学计算实验用量,多余试剂务必送回登记,严禁私自处理。
3.危化品仓库严格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废液防渗、废弃物密封、温控、监控等安全设施齐备完好,确保不留隐患。
四、严格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各个部门要建立好工作台帐。各二级学院每天要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教务处、安全保卫处以及相关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确保整改到位。
五、卫生保洁及疏散通道畅通
各实验实训室安排卫生值日人员,每天清扫并保持整洁;消防疏散通道门(楼梯)不得随意存放杂物废品,保持通道畅通。
安全保卫处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