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省级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范围
(一)2018年立项建设的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二)2018年立项建设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含第一批和第二批)。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各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将自立项以来的名师工作室和平台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将建设情况录制成5-10分钟左右视频,并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自评表(见附件1-1,1-2)进行自评并打分,撰写中期检查自评报告(见附件2-2,2-2),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3-1,3-2)。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或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介绍视频(时长:5-10分钟,MP4 格式,分辨率:标清720×576以上)。
(二)《中期自评报告》一式1份(模板见附件2,附件2-1用于名师工作室,附件2-2用于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A4 纸打印,左侧单独装订)。
(三)《中期自评报告》(支撑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3,附件3-1用于名师工作室,附件3-2用于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A4 纸打印,左侧单独装订)。
(四)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10点前报徐京峰老师。
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