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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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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05 编辑:

    各部门:

    为做好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验收工作,现将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与提报材料清单

    (一)验收牵头部门

    1.学院试点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2.学院试点运行情况佐证材料汇编;

    3.试点实施情况典型案例筛选与修改;

    4.教育部与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系统材料上传;

    5.统筹协调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处 

    (二)布点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1.试点专业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2.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最新修订);

    3.试点专业实施情况典型案例2-3个;

    4.试点专业实施过程性佐证材料(含制度、教学资源、教学安排、校内外导师名单、过程性考核材料等等);

    5.落实学徒权益性佐证材料(购买保险、三方协议等);

    6.资金使用情况佐证材料(师傅津贴、校企共建实训室、其他);

    7.示范推广材料(其他专业实施学徒制协议、新闻媒体报道、案例推广等);

    8.其他佐证材料(课题、论文、研究成果等)。

    责任部门: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三)其他部门

        1.现代学徒制相关研究论文、课题与研究成果等;

        2.院级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的特色做法(500字左右)。

    责任部门:科技处、招生就业处等其他职能部门及其他二级学院 

    二、材料要求与提报时间节点

    (一)材料要求

    1.总结报告。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及创新点、经费投入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有关政策建议等。要求图文并茂,相关工作应有数据支撑。

    2.典型案例。围绕现代学徒制重点任务、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下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和疫情期间学徒制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做法,具有可示范推广价值,字数1000-1500之间。

    3.佐证材料。要求详细、规范、条理,尤其是总结报告中提到核心数据,要有佐证支撑。

    4.其他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各部门提报前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提报,避免因质量问题反复修改。

    (二)材料提报时间节点

    以上材料均需提报电子版,最迟于10月15日前提报至赵从凯老师办公邮箱(2006220029@sdwfvc.cn);佐证材料较大的,可直接送至清泽楼518。

    三、其他说明

    1.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属教育部重点推进的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责任大,请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务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请各布点专业确定一名联系人,随时沟通解决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系人姓名、电话于10月9日上午10点前报赵从凯老师。

    3.教育部验收前,先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因省教育厅验收时间未定,因此各部门提交材料的时间只能提前不能延后。

    4.非布点专业部门应按“应交尽交”的原则,及时把与现代学徒制相关的成果和其他材料提报。

     

    教务处 

                                                    202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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