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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2021年10月06日 08:2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拟组织开展实习学生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习讯云”学生实习管理系统、实习指导教师线上线下指导、班主任召开线上主题班会、走访实习企业等,多途径、多形式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有序。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实习学生认真学习《学生实习安全十条》,确保所有实习学生能够准确理解,做到记在心里、落到实处。同时,要深刻理解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接具体实习岗位和生活细节,指导学生再学习再认知,并对学生实习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审视再反思,认真查摆问题,立即整改落实,确保实习安全保障无缝隙无死角。
       3.各二级学院要拟定工作方案,结合学生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老师的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实习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况、体会感受及实习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做好学生心理疏导,确保学生积极乐观对待生活与工作,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各二级学院要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安全工作小组,指导教师担任安全导师,实习点设立学生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工作网络;要建立实习安全巡查和安全日报、周报制度, 日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妥善解决,每周、每月要做出安全工作总结,提醒事项、经验做法都要及时进行反馈整改、交流提升。
       5.各二级学院请将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活动照片于10月12日前发至教务处刘聪老师办公邮箱(2019250002@sdwfvc.cn);其他安全日报、周报情况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经验做法等,由各二级学院做好材料汇总整理,设立实习安全档案,学院不定期组织抽查或集中检查。       

附件:1.《学生实习安全十条》
         2.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4.《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教务处
2021年10月5日    

附件1:  学生实习安全十条.docx  (15.00K)

附件2: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43.50K)

附件3: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15.30K)

附件4: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pdf     (2.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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