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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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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关于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12-05 编辑: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纸质证书遗失的,可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方式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汉江东一街02999号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
    联系电话:0536-3083316